司法拧紧“保护锁” 侵权踩下“急刹车”( 三 )

达索公司认为该公司疑似侵权 , 遂向法院起诉 , 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 法院审查后 , 很快做出保全裁定 。 执行法官以抽样检查方式对被告公司的电脑实施保全 , 并全程录像 。 结果显示 , 所抽检的18台电脑中 , 仅有2台电脑没有安装过CATIA系列软件的记录 , 电脑中安装的侵权软件超过了该公司购买正版软件数量 。

在这些证据基础上 , 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有关软件销售价格、已查明侵权数量、被告主观恶意等因素 , 最终确定了1505万元的赔偿额 。

“导致‘赔偿难’的原因有很多 , ‘举证难’是很重要的一条 ,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 可以为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提供程序保障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惠珍表示 , 通过证据保全 , 依法获取侵权人具体侵权行为及侵权规模等方面的证据 , 为认定侵权事实、确定侵权责任打下坚实的基础;而财产保全 , 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侵权人隐匿财产的后路 , 有利于促成纠纷的和解和责任的履行;行为保全 , 则为侵权损害后果的蔓延和即发侵权踩下“急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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