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明确三个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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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人员11日从央行网站获悉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 , 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指导意见》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 , 明确了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 , 并且明确要完善货币政策、财政支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 , 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 与此同时 , 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 。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在当前 ,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 如农村金融服务的法律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农村信贷投放长期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 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需要进一步丰富以及农村地区征信体系、抵押担保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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