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小农户按股分红增收入( 五 )

  重视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风险防控 , 是《指导意见》的重要内容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制度 。 鼓励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 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收益 。

  探索风险防范措施 。 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承包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进行书面备案 , 对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承包地进行监督 。 探索优先股 , 让农民在让渡公司经营决策权的同时享有优先分红的权利 。 探索先租后股 , 让农民先出租土地 , 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稳定良好的经济效益之后再入股 。 发挥保险化解风险的作用 , 探索“入股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土地经营权入股保险 , 为农民的“保底收益”和土地经营权回购提供保险保障;完善农业保险 , 增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抗风险能力 。 鼓励探索对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进行风险提示的办法 。 妥善处理入股中的各种纠纷 , 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 防范或化解潜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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