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下发五年检察改革规划 确定6个方面46项改革任务( 二 )

  《改革规划》提出要完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 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 , 健全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 实现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 建立检察机关政治督察制度 。 完善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工作机制 。  

  《改革规划》要求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 。 在刑事检察方面 , 建立完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法律监督机制、审查逮捕工作机制、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与多层次诉讼体系相适应的公诉模式、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侦查机制等 。 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 , 重点是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 。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 , 主要是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 更加重视诉前程序作用 , 建立健全诉前沟通机制 。 同时 , 健全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工作协调机制 , 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和标准 , 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职能体系 。 除此之外 , 为了更加强化法律监督效果 , 《改革规划》还规定了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与有关行政机关、金融管理部门等开展干部交流 , 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制度 , 创新检察案例指导制度以及完善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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