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租出借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 二 )

与原有制度相比 , 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主要进行了六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将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 划分为煤矿安全等7个专业类别 。 二是按照统分结合的管理方式 , 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 。 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 同时增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编制相应类别考试大纲、负责相应类别注册初审等职责 。 三是调整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考试成绩滚动周期 , 扩大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范围 。 四是明确了申请注册的人员年龄限制 , 延长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有效期 , 增加了注册信息公开共享、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等条款 。 五是按照专业类别制定了执业行业界定表 , 细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范围 。 六是增加了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国际化的要求 。

此外 , 为有效打击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 《制度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 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 , 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 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 不得出租出借证书 。 违反上述规定的 , 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 , 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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