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自媒体著作权侵权面面观:微信、微博成为侵权重灾区(12)

  委托他人代管的效力

  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 , 对权利的认知处于较低水平 , 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 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 , 自己大量使用他人的信息 ,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自媒体 , 对自媒体的信息缺乏有效管理 , 对侵权行为非常漠视 , 以至于在发生侵权后不承认侵权 , 认为其构成合理使用 。 但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是非常有限的 , 将他人作品作为自己宣传的材料来使用 , 很难认定为合理使用 。 而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 甚至使用插件自动更新信息的 , 更是存在侵权的隐患 , 不管是委托代管 , 还是系统自动更新 , 法律责任要归于委托人或者使用者来承担责任 。 从合同方面来看 , 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关于侵权责任的约定 , 仅仅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 对权利人并无约束 , 权利人可以选择起诉其中一个或者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 , 至于最终责任承担的问题需受托人和委托人内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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