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罪犯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二 )

针对此类案件 , 长宁区检察院及时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等8家单位 , 出台《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 , 以推动完善特定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预防机制 。

根据《意见》 , 在该区应聘教育、培训、看护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 应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用人单位应查询应聘人员相关记录 , 经查询发现存在特定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均不予录用 。

该院副检察长黄冬生介绍 , “违法犯罪记录”的范围 , 根据预防需要采用“宽口径” , 不仅指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 , 还包括检察院作出的确认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 ,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强制隔离戒毒等记录 。

据了解 , 自2018年下半年《意见》试点以来 , 长宁区检察院已对10名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告人 , 建议法院依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教育培训或看护行业 , 区法院均判决予以支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