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 新增金融资源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五 )

  同时要求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 。 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路径,明确并强化其独立法人地位,淡化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突出专业化服务功能 。

  村镇银行要向乡镇延伸服务触角 。 明确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资金投放使用应以涉农业务为主,不得片面追求高收益 。 要把防控涉农贷款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

  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有益补充作用,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

  对于资本市场及保险领域的要求是,充分发挥股权、债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市场功能,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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