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法权”改革是个大问题( 二 )

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 , 既是贯彻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 , 更是优化基层执法 , 为人民群众更好服务的需要 。

此次《意见》重点包括五个方面 , 即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 , 可谓切合了基层审批执法需要 。

《意见》为整合基层审批执法力量指明了方向 , 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 比如 , 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提出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 ,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 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 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 这就赋予了基层一定的“执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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