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金峰获改判 在春节前获释回家

  猎人金峰终于在春节前获释回家   浙江金华:两任检察官接力监督四年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你们的坚持 , 我可能也就放弃了 。 ”近日 , 刑满释放的金峰走出浙江省金华监狱回家过年 , 临行前他握着驻监检察官的手这样说 。 此前的1月31日 , 经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 浙江省高级法院再审后依法撤销了原审法院对金峰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刑事判决 , 改判他有期徒刑五年零一个月 。

  非法买卖弹药判十年多次申诉被驳回

  今年55岁的金峰是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拥有持枪证的猎户 。 2008年4月 , 金峰向另两名持枪猎户王某和黄某各转让了一蛇皮袋“洋垃圾”(从国外进口的固体废物)中的废弃子弹 , 用于拆卸火药 。 之后 , 黄某将该批子弹拆出少量火药后用掉了 , 但王某一直存放在家中 。 2011年初 , 王某听说这事违法 , 主动找到警察把家里的废弃子弹收走 , 鉴定机构将这批废弃子弹认定为弹药 。 金峰、王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被立案侦查 。 2014年11月 , 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 , 认为金峰、王某违反国家弹药管制法规 , 非法买卖弹药 , 危害公共安全 , 情节严重 , 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 。 金峰和王某不服判决 , 提出上诉 。 2015年1月 , 台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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