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月起施行积分落户新办法( 三 )
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
积分达100分後 , 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 , 进行网上类比估分 。 达到规定分值的 , 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材料 。 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 , 纳入个人徵信系统 , 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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