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税”减半 月租金收入10万以下按2.5%征税( 二 )

  根据新个税法 , 纳税人住房租金可以抵扣个税 。 但有房东拒绝向租客提供其身份信息 , 劝租客不要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原因之一就是担心被征“租房税” , 也有房东被传闻中的高额计税数字吓住了 , 甚至威胁要涨房租 。

  对此 , 曾有业内人士建议减免房东租房的税费 , 鼓励老百姓拿出房子去出租 。

  2月15日 , 北京12366纳税服务平台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中新网采访人员 , 他们近期接到通知 , 租房税相关政策有变化 ,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征税 , 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及10万元以下的 , 按2.5%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 , 按4%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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