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相关权益保护不能含糊( 六 )

  此外,如果返聘人员遇到同工不同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最好与返聘单位在聘用协议中事先约定清楚,明确责任 。 “这些问题同样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事后主张很难能得到支持 。 ”赵占领建议,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应参照劳动用工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在聘用协议中作详细的约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退休职工供暖费到底谁来交

  老王系北京某国企的退休职工,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该小区居住的也多为该国企的职工 。 老王在职期间,房屋的供暖费均由单位负担 。 单位与小区的供暖公司签订有供热协议,每个供暖季,单位均直接向供暖公司支付老王的供暖费 。 老王2005年退休,一直到2010年,房屋供暖费均由单位负担 。 2010年之后,单位突然不再向供热公司支付老王的供暖费,导致供热公司直接向老王追索供暖费 。 老王不得已,只得自行缴纳了2010年至2013年的供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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