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幼儿园质量评估设A、B、C、D四级( 二 )

  市教委表示 , 当幼儿园出现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幼儿等行为的 , 重大安全事故的 , 严重儿童伤害事件的 , 其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 , 将视情节给予降级处理 , 直至降为不合格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督导评估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人员条件、空间与设施、机构管理、保育教育、办园成效、附加分项等方面 。 其中 , 教师100%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实现公共活动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 在机构重点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家长接送、日常巡查记录、出入登记、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安防监控系统有专人管理 , 视频记录应保存30天 , 并定期查看;安保人员100%取得保安资格; 近3年内专任教师稳定率在75%及以上等标准都在刚性指标之内 。

  按计划 , 每3年为一个督导评估周期 。 在一个周期内 , 各区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估 , 市级对各区当年参加督导评估的幼儿园按一定比例抽查复核 。 (采访人员 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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