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被货车撞坏后贬值3万,车主索赔被驳回

楚天都市报讯 货车与轿车相撞 , 轿车车主索赔车辆贬值损失费3万元 。 采访人员昨悉 , 汉阳区法院认为“未造成巨大影响” , 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

2018年6月 , 武汉某运输公司员工孙某驾驶货车行驶到汉阳区内时 , 与魏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 , 轿车受损严重 。 交管部门认定孙某负全责 , 魏某无责 。 事后 , 孙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了轿车维修费用 。

车修好后 , 魏某认为自己的车买了不到3年 , 受过严重撞击后肯定贬值了 , 找到评估公司对车辆估值 。 评估认为 , 该车发生过严重交通事故后折损了3万元 。 魏某找到孙某、孙某所在的公司、孙某投保的保险公司 , 要求三方承担修理车辆途中所用的交通费93元、误工费2000元、车辆评估费2000元和车辆折损费3万元 。 因多次协商无果 , 魏某将三方告上法庭 。

近日 , 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 控辩双方主要争议在于车辆贬值损失3万元是否应当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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