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被货车撞坏后贬值3万,车主索赔被驳回( 二 )

庭审中 , 孙某认为魏某的车辆损失已经获赔; 保险公司认为 , 魏某主张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 因为车辆损失已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

法院驳回了魏某赔偿请求 。 法院认为按照现行法律 , 车辆贬值损失未列入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 , 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 。 所谓“少数特殊、极端情况” ,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 , 包括以下情形:因车辆贬值对车辆所有人的收入造成了巨大影响的 , 例如待售车辆;新车运行时发生事故 , 经维修后虽能正常行驶 , 但严重影响车辆使用寿命和状况; 车辆主要部件严重受损 , 经维修虽能使用 , 但与受损前相比性能差距显著 , 失去其原有特定属性的 。 本案中 , 轿车受损部分已被维修或换新 , 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驶 , 也不是待售中或运行中的新车 , 关键部件未受严重损害 。

(采访人员张理晶 通讯员牛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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