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开公共场所控烟罚单 个人违禁最高罚500( 二 )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3年内限制吸烟场所 , 包括歌舞厅、卡拉OK厅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 ,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餐饮服务场所 , 洗浴足浴、按摩保健等休闲服务场所 , 其经营者应划定非吸烟区 。

征求意见稿明确 , 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 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控烟职责 , 吸烟者不听劝阻或者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劝阻职责的 , 任何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

如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 , 由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 处以2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 , 处以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 , 处以500元罚款 。 禁烟或限制吸烟场所经营管理者 , 如未做好控烟工作 , 由有关部门予以警告 , 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仍不改正的 , 处2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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