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罗网?逃犯为住宿竟然去派出所开身份证明( 二 )

  时年26岁的徐某觉得这样的“挣钱”方式比自己在外务工实在轻松得多 , 其他人在旁也连声附和 , 众人一拍即合 。 于是2008年3月至5月间 , 徐亮、徐某等7人三次进入该物流公司盗窃空调配管配线、电缆线等物品 , 通过事先雇用的面包车将赃物运至废品收购站销赃 。 三次盗窃均未被抓住 , 徐某等人胆子愈发大了 , 盗窃财物价值从一开始的1万余元飙升至后来的11万余元 , 其间 , 几人还抽空“光顾”了另一家工厂 , 盗窃财物亦价值数万元 。

  短短两月 , 盗窃四次 , 窃得财物总价值达24万余元 , 销售后获利6万余元被众人瓜分 。 之后徐某返回江苏 , 不久又回了山东老家 。

  与此同时 , 由于大量物品被盗 , 被害企业终于察觉并报案 , 不久徐亮以及其他两名同伙被上海警方抓获 , 并供出包括徐某在内的4名同案犯 。 徐亮被抓的消息很快传回老家 , 徐某这才害怕起来 , 逃离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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