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22个县(市、区)脱贫攻坚考核情况 7个获优秀等次

央广网银川2月18日消息(采访人员徐升)采访人员今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 ,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区22个县(市、区)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赋分 。 盐池县、隆德县、彭阳县、利通区、兴庆区、沙坡头区、平罗县等7个县(区)获得优秀等次 , 将获得一定数额“以奖代补”资金 。

本次考核中 ,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12个非贫困县(市、区) , 各贫困县(区)和中宁县进行了考核赋分 。 经审议 , 确定12个非贫困县(市、区)中 , 优秀等次为:利通区、兴庆区、沙坡头区、平罗县;良好等次为:灵武市、青铜峡市、西夏区、金风区、大武口区、贺兰县、永宁县、惠农区;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 , 优秀等次每县(市、区)奖励100万元 , 良好等次每县(市、区)奖励80万元 。 以上奖励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

在对贫困县(区)和中宁县的考核中 , 优秀等次为:盐池县、隆德县、彭阳县;良好等次为:红寺堡区、同心县、泾源县、中宁县、西吉县、原州区;一般等次为:海原县 。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 , 对优秀等次每县奖励500万元 , 良好等次每县(区)奖励300万元 。 以上奖励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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