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扬尘治理新规:一年两次红牌警告 停止投标资格( 三 )

  办法适用于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物拆除、配套设施、水利、交通等工程施工活动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

  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将着力提高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设施工扬尘治理体系 , 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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