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建立和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2月19日电 日前 , 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要求建立和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 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 共同打击船舶水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行为 , 促进绿色发展 , 保护生态环境 。

船舶水污染物是指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船舶垃圾等 。 防治船舶水污染物非法排放转移处置污染环境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 。

根据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特点 , 《意见》指出 , 各部门要针对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的关键环节 , 联合建立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 , 应用先进技术装备降低处置能耗与成本 , 加强信息平台整合和数据资源共享 , 提升联合监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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