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安昨日全面解读新《积分落户办法》( 三 )

不具备前二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落户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不具备前三款落户条件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九、申请人到哪里递交积分落户申请?

答: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积分办法与人才落户办法的关系?

答:人才落户办法,是根据2018年市委1号文件制订的针对本科以上学历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落户政策,而积分办法则为在我市长期就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了落户渠道,两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人才落户办法自去年3月1日实施以来,已受理落户申请7.5万余人。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人才落户办法,为助力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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