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安昨日全面解读新《积分落户办法》( 二 )

二、我市积分落户政策还有年度落户指标限制吗?

答:按新《积分落户办法》规定,我市取消年度积分落户指标限制。同时进一步优化落户流程,取消排名公示环节。

三、新《积分落户办法》规定的受理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新《积分落户办法》将原来每年3月、9月两次集中受理修改为工作日受理,取消一年仅办理两次的时间限制,进一步方便群众申请。

四、新《积分落户办法》中总积分如何计算?

答:积分落户指标项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通过减分指标审核,总积分达100分的,即符合落户条件。

五、新《积分落户办法》的分值和计分规则有哪些调整?

答:新《积分落户办法》中上调了社保和居住分值,按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长短梯度赋分,即缴纳社保和居住年限越长,单位时间分值越高。对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最高学历、技术技能等级或资格计分。

六、新《积分落户办法》中新增了哪些加分指标?

答:结合前期政策执行效果,吸纳市相关部门建议,增加婚姻、参军退役、从事养老服务等3个加分指标项,分别赋予10分、20分、累计不超30分的分值。

七、在哪里可以查看《积分落户办法》及下载积分落户申请表?

答:登陆“南京公安”门户网站可以查找、下载。网址:http://gaj.nanjing.gov.cn

八、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如何确定落户地?

答:申请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符合申请条件和确定落户地点的相关材料。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落户地点:

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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