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认罪认罚改革试点两年成效显著 九成案件当庭宣判

央广网广州2月21日消息(采访人员郑澍 通讯员吁青 冯璐璐)2月20日 , 采访人员从全国法院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 , 广东法院认罪认罚改革试点两年来成效显著:先后审结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等认罪认罚案件43104件49430人 , 案件数占全国总量近20% , 居全国首位 , 当庭宣判率超过90% , 平均审理周期15天左右 , 试点改革成为全国样板 。

为确保试点工作全面有序铺开 , 广东法院坚持宽严相济 , 大力推进繁简分流 , 针对常见多发案件和认罪认罚案件特点 , 在全国法院较早制定出台了案例审判参考、量刑裁判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 以检法联席会议纪要等形式发布 , 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诉讼流转机制、轻罪案件诉讼程序和处理原则等 。

广州法院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建立了刑拘直诉办案模式 , 花都、番禺、南沙等法院建立侦、控、审、辩四家联系工作机制 , 在刑事拘留7天羁押期满前作出判决 , 极大缩短整体诉讼流程;深圳罗湖法院针对“现场抓获的走私犯罪”设立“检察官驻口岸工作室” , 实现侦、诉对接 , 防止超期羁押问题;广州越秀法院率先实现对三年以上刑罚案件全部指派援助律师提供辩护服务;深圳龙岗、宝安法院探索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机制和辩护人、值班律师介入调解机制;在全国率先尝试分段量刑激励 , 建立全流程协商机制 , 在不同阶段认罪的 , 从宽比例按递减原则处理 , 鼓励犯罪嫌疑人及早认罪认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