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幼儿园禁制售生冷食物 负责人须一同就餐( 三 )

  关于学校自建食堂日常管理 , 《通知》要求确保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 , 严禁采购、宰杀活禽 , 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 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

  《通知》还明确了要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制定饮用水 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 同时 , 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家校信息沟通工作 , 建立、畅通家长与学校的信息沟通渠道 。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 安排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 , 做好陪餐记录 , 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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