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回收利用如何防止出现“拼装车”?司法部回应( 二 )

  张要波指出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 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 汽车已经进入了家庭消费的时代 , 现在拼装车的问题已经不再突出 。 同时 , 国家大力发展再制造 , 汽车零部件是再制造中一个核心环节 。 目前 , 现行《办法》关于“五大总成”只能够作为废金属回炉的规定就成为再制造一个法律上的障碍 。 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是再制造企业获得稳定旧件来源的主要渠道 , 这个旧件渠道从法律上没有打通 , 再制造是难以发展起来的 。 因此 , 这次修改允许把“五大总成”交售给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企业进行再制造 , 是一个大的修改 , 也是一个亮点 , 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与时俱进 ,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

  张要波介绍 , 为了确保安全 , 防止拆解的报废车“五大总成”等零部件用于制造拼装车等危害安全的活动 , 这次修改当中也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 , 要求拆解企业只能够把“五大总成”交售给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企业 , 这个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企业 ,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有专门的管理办法 , 确定一个比较明确的范围 , 这样从接受“五大总成”零部件的主体上把了一道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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