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第一年 查处案件338起( 二 )

  各属地派出所针对辖区的祭祀场所 , 明确带队领导、明确警力部署、明确管控时间 , 不间断开展巡查;针对社区和村街 , 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支持 , 组织党政力量、动员社会力量 , 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 针对辖区相关服务性行业场所 , 逐家签订责任书 , 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 督促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 。

  为确保禁放工作实现全覆盖 , 市公安局在天津广播电视塔观光平台设立指挥部 , 各属地公安分局选择本区制高点作为指挥点位 , 与地面巡查遥相呼应 , 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燃放行为 。 启用警用直升机在重点区域巡航、利用无人机在重点部位巡查 , 对违法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 还通过街头电子摄像头和小区安防设备发现线索、固定证据 , 全面强化对违规燃放的打击;组织足够警力 , 加大社会面巡查巡控 , 为每台巡逻车辆配置灭火器材 ,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 严厉查处烟花爆竹案件 。 春节期间 , 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338起 , 处理违法人员352人 , 收缴各类烟花8398箱、爆竹9285万头、礼花弹2383枚 。 (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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