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朋友圈内谩骂警察 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拘7日( 二 )
违法人员刘某(
男 , 1968年11月出生 , 户籍地漠河市西林吉镇
)对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警察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 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 漠河市公安局对刘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
(薛长义 采访人员赵红星)
推荐阅读
- #小梁先生呢#安全感应该不错,搞笑GIF:有个能打的女朋友
- 半尺笔锋▲恰巧遇到前男友和他女朋友,幽默笑话:放假休息一个人去逛逛街
- 江门台▲喝大了!新会男子红绿灯前“梦周公”
- 机械师■机械师新品来袭! 晚上直播更有详细内容
- 「腾讯科技」深网|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后,陆正耀发朋友圈称“更要元气满满“
- 『笑星坊』这是你女朋友化妆后的样子~,搞笑GIF:
- 「搞笑热门神吐槽」从来不让她生气!,搞笑GIF趣图:有这样的女朋友
- 搞笑热门神吐槽▲搞笑GIF:敢这样整自己的女朋友
- 网民▲梅州一男子侮辱西昌火灾牺牲队员被行拘十日
- 格子说历史吧■28岁写与3000男子情感纠葛后跳海,民国奇女子:18岁结婚27岁为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