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搭售保险两次被罚 成都茶店子车站“老毛病”又犯?(15)

这种行为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 , 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的法律规定 , 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 。

同时郭刚表示 , 乘客购买车票 , 就与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 , 若乘客因此发生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 运输公司即应向乘客承担赔偿责任 。

至于额外的商业保险 , 则应依据自愿原则 , 不能引诱或变相引诱 。 要求乘客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 , 实际相当于把本属于运输公司的部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承担 。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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