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壳放进汤料 南昌一绝味水煮店负责人被判9个月(12)

2009年国务院《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下简称《名单》))将“罂粟壳”明确列入其中 。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 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单》上的物质 , 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实际上 , 罂粟壳并不像大部分人认为的只是被加入火锅、水煮等底料中 。 例如 , 2016年4月 , 南昌市西湖区某烧烤店店主曹某成为吸引“回头客” , 竟在烧烤调料中加入罂粟壳粉末 , 并直接导致在其店内消费的3名顾客尿检“吗啡”呈阳性……案发后 , 曹某成被南昌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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