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一番好意搀扶酒友致其受伤 法院判无责

翟某酒后搀扶 , 本是一番好意 , 可是却在摔倒时压伤了朋友 。 该不该赔偿?近日 , 海淀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判决:翟某没有过错 , 不用赔偿 。

原告董某诉称 , 2016年6月27日 , 在朋友的邀请下 , 其和翟某等人在海淀区某饭店吃饭 , 用餐完毕 , 从出饭店门开始 , 翟某就一直搂着自己 , 自己想要挣脱 , 但不慎摔倒在地 , 翟某也跟着摔倒 , 身体正砸中自己的头部 , 致自己当场晕厥 。 翟某拨打急救电话后 , 董某被送至医院抢救 , 诊断结果为左右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左额顶骨骨折、肝功能不全、肺部感染等13项症状 。

法院认定 , 本案中 , 翟某并未实施可能导致董某受伤的侵权行为 , 也不存在主观过错 , 且在董某饮酒后尽到了必要、合理的照顾义务 , 翟某不应对董某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 。 最终 , 法院驳回了董某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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