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安出入境“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3月1日起实施,周六可自助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27日讯(采访人员刘智宇 通讯员吴昊)2月27日 , 长江日报采访人员从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 , 武汉公安出入境“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即将在3月1日开始实施 , 届时市民办理出入境业务将享受更加便捷与优质的服务 。

  市民在市民之家出入境办证大厅办证 。 警方供图

  十项措施的具体内容有:(一)内地居民申请赴澳门就学 , 免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 自2019年起 , 内地居民申请赴澳门就学的 , 凭《确认录取证明书》即可在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赴澳门逗留签注 , 无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

  (二)内地居民再次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 , 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 自2019年起 , 内地居民再次向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港澳探亲签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 , 无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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