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软件平台考验监管 专家:基础设施范围界定不宜过宽( 七 )

科学确定软件平台归属

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看来,其中还存在一个公平与否的问题 。 “平台的建立有成本有投资,在平台不构成关键设施的前提下,如果别人利用你的平台,分流你的用户,这里存在一个不公平的问题 。 ”

王晓晔认为,平台拒绝给竞争对手开放并非完全坏的事情 。 以这次微信与抖音的事件为例,抖音不依靠微信的平台,也早已有了5亿用户,而多一个平台,多一个新产品,于社会来说肯定是好事 。 这也说明腾讯对抖音来说不是关键设施 。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说,对于关于互联网平台的垄断和竞争,以及是否应该作为基础设施开放的问题,他的观点比较中立 。 “关系链是企业核心资本,此前脉脉未经微博和微博用户同意抓取微博用户关系链,已经被法院界定为非法 。 平台是业态中的环节,不是要素实体 。 ”在他看来,互联网平台开放应该由商业模式决定,而不由法律决定 。 对于竞争对手,平台可以选择不开放,也可以谈好条件(收租金)再开放,否则就成为搭便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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