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互联网医院开展诊疗活动必须全程留痕( 二 )

同时 , 办法还明确:互联网医院必须对患者进行风险提示 , 签订知情同意书 , 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互联网医院可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 由接诊的医师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师进行远程会诊时 , 会诊医师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 。

为保证对线上诊疗结果和质量的监督 , 根据要求 , 宁夏初步建立了“互联网医院在线监管平台” , 实现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医院的诊疗行为全过程监管 。 而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将全程留痕、可追溯 , 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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