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

央广网贵阳3月1日消息(采访人员王珩 贵阳台晓光)采访人员从相关部门获悉 , 《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 《办法》规范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 , 将助力于改善城市停车环境 ,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

《办法》明确了停车场主管部门由市(州)人民政府确定 , 也就是说 , 群众关于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有了清晰明了的诉求部门 。

《办法》规定 , 公共停车场提供24小时停车服务 , 遵循先到达先使用原则 , 不得以任何形式确定给特定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停车场设置障碍妨碍车辆停放、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范围或者将停车场挪作他用;不得损毁停车场设施 , 违反上述规定的 , 由停车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 逾期未改正的 ,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