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本报讯 2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 通报了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 , 今年3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还将有5至6次重污染过程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信息提示:受偏南气流影响 , 3月2日前我省中东部和南部区域可能出现一次重度或以上污染过程 , 其中3月1日污染最重 , 部分城市 PM 2.5小时浓度峰值最高可能达到200微克/立方米以上 。 为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 省大气办近日下发2019年第5号调度令 , 对各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汾渭平原4市在3月份要持续保持预警状态 , 避免频繁启动 。 应急减排力度不够的城市要扩大应急管控企业范围 , 做到应对力度不减 , 措施不减 。 二是要强化应急监督检查 , 切实把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和错峰生产的停限产措施、错峰运输措施落实到位 。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 重污染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 , 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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