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户政“放管服”改革真正实现“立等可取”

  日前 , 长春市民孙先生新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打算落户 。 过去 , 孙先生需要持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 , 经审批通过后办理户口准迁和迁移手续 , 其间 , 需要在户口迁入地和原户籍所在地之间往返一次 。 现在 , 孙先生只需提供购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编号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 就可以到派出所申请落户 , 整个业务办理过程不超过5分钟 , 真正做到了“立等可取” 。

  去年以来 , 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和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重要部署 , 坚持刀刃向内、大胆改革创新 。 据统计 , 仅2018年11月至今全省共办理新生儿落户47138人 , 全部免提交材料手续;购房落户5317万人 , 其中免提交材料的2136人;办理夫妻投靠落户3315人 , 其中免提交材料的2235人……从总体情况看 , 免提交材料办结业务量占业务总量的75% , 累计减免群众办事所需材料手续14.6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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