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正式发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

新华社上海3月2日电(采访人员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1日正式发布实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 , 明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退市和投资者保护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制度安排 。

当日集中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6项主要业务规则 , 是依据证监会同日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规章等上位制度制定的 。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 , 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 , 正式发布的业务规则着重在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

进一步明确红筹企业上市标准 ,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相关红筹企业 , 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 其中 ,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 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 , 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 , 如果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 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 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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