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处於可控态势( 六 )

  其一 , 养殖环节制售病死猪 。 在养殖生猪过程中 , 一些不法人员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 , 私自对外出售 , 甚至有的企业、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 , 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售病死猪犯罪网路;

  其二 , 屠宰环节私屠滥宰 。 不法分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许可 , 私设屠宰场 , 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活动;

  其三 , 运输环节非法贩运 。 有的企业、个人为减少损失 , 顶风作案 , 跨疫区贩运生猪 。 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非法购买检验检疫证明 , 使得未经检验检疫甚至传播疫情的生猪成功获得“合法”身份 , 从疫区运输、销售至屠宰场 , 虽有合格证明但实际并不合格 。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 , 涉案地方公安机关积极运用大数据导侦机制 , 充分利用食品犯罪研判模型 , 力求全环节、全链条精准打击 , 集群协查、合成作战、集中收网 , 成功侦办了内蒙古邱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系列案、湖南常德刘某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 “下一步 , 公安机关将密切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 突出打击从疫区贩运生猪等引发疫情扩散的犯罪 , 突出打击制售病死猪等病死畜禽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 , 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周超,高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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