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订8万元保健品 货没拿全销售员跑路( 二 )

付款后 , 马大爷没想到的是 , 高某在交付了小部分产品后人间蒸发 。 马大爷无奈找上某保健品公司 , 在该公司领导处又领取了小部分保健品后 , 该公司突然不再向他发放保健品 , 声称马大爷将款项转至高某个人账户 , 系与高某个人发生经济往来 , 与公司无买卖合同关系 。 马大爷一听急了 , 只好一纸诉状将某保健品公司诉至建邺法院 , 要求其返还货款 。

法院判被告代理公司退钱

建邺法院经审理查明 , 高某与被告的某保健品公司签订了《保健品健康体验店经销合同》 , 合同约定:高某在江宁区域范围内建立该公司的健康体验店 , 经销该公司的理疗类、医疗器械类及保健食品类产品;店面装修按该公司的统一标准和要求 , 该公司提供包括销售条件、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 , 而高某一直以该公司门店形式向消费者经销其保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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