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对“涞源反杀案”女生父母决定不起诉

2018年7月11日夜 , 我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 ,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检察机关经严格依法审查 , 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于2019年3月3日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 现将本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由涞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 于2018年10月17日移送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该院依法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 2019年2月24日 , 涞源县公安局以王新元之女王某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为由 , 终止侦查 , 解除取保候审 , 以王新元、赵印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

王某某于2018年1月寒假期间 , 到北京其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 , 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 。 王磊多次联系王某某请求进一步交往 , 均被拒绝 。 2018年4月28日 , 王某某到北京的餐厅找其母亲赵印芝 。 次日下午王磊将其约出直至第二天凌晨4、5点钟 , 不断纠缠王某某 , 强行不让其回去 。 赵印芝等人找到王某某将其送回涞源家中 , 王磊追到家中要求见面遭到拒绝 。 同年5月至6月期间 , 王磊采取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 , 以自杀相威胁 , 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 , 扬言要杀王某某兄妹等方式 , 先后六次到王某某家中、学校等地对王某某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 。 王某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 。 王某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 , 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 , 公安机关多次出警 , 对王磊训诫无效 。 2018年6月底 , 王某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 , 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 , 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 , 并让王某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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