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福岛灾民获赔4.19亿日元 尚有超过3.2万人未能重返家园( 三 )

横滨法院作出最新裁决

2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审判长中平健宣读了对灾民索赔案的裁决,判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应为福岛核电站泄漏承担赔偿责任,向152名原告赔偿约4.19亿日元(约合2554万元人民币) 。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此前共计175名福岛灾民向横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索赔54亿日元(3.3亿元人民币) 。 在向横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的175名原告中,125人是来自疏散区域的疏散者,50人为自主疏散者 。

这些原告主张,除先前从东京电力公司获得的一些补偿,每人还应从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获得每月35万日元(2.1万元人民币)赔偿和一笔“失去家园”的精神损失费2000万日元(121.9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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