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基层法院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 群众纠纷多元化解

中新网沈阳3月4日电 (王景巍)案多人少如何破解?便民服务如何升级?社会矛盾如何化解?

近年来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瞄准“三问”发力 , 立足职能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 , 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 成效显著 , 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单位” 。

3月4日上午9点钟左右 , 4个调解室的当事人陆续到齐 。 根据《关于皇姑法院院庭长参与多元化调解管理办法》的规定 , 每天都有一名院庭长带领调解员或人民陪审员处理立案阶段分流出来的纠纷 。

采访人员旁听了一起物业纠纷案件 。 沈阳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业主王某某未缴纳2016年至2018年物业费为由起诉到皇姑法院 , 今天要进行庭前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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