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卫东委员:禁止将“双一流”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门槛( 二 )

  施卫东认为,其结果是,在用人单位表现平平甚至较差的一些毕业生,仅仅是因为他(她)是“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都能享受到非常可观的政府资助,而一些表现优秀、更受重用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却在购房优惠、租房补贴、生活补助等多方面被当地政策所忽视,严重影响其工作、生活上的“公平感”与“获得感”。

  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也使得社会各界对其他高校的评价大幅降低,特别是对一些只有“高原”没有“高峰”、原本综合实力较强且社会声誉较好高校的评价陡转直下,严重损害了其各方面的发展前景。

  从地方角度来说,施卫东认为,只针对少数“双一流”高校出台招才引智政策,并不能满足每个地方对优秀人才的大量需求,特别是忽视了地方产业特色而从高校层次着手,难以保质保量地引进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门人才。

  施卫东说,“双一流”高校主要是针对办学治校能力和某些学科专业的评价,不是毕业生就业胜任力的评价。且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并不意味着在每一个学科专业都是高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施卫东说,不能以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一流学科来认定该校所有学科专业的毕业生都具有强的就业竞争力,更不能以没有一流学科而全盘否认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具有优秀的人才培养能力。与此同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毕业生都是一流人才。

  “以院校的出身来衡量毕业生的价值显然是不公平的,忽视用人单位的认可程度和地方产业的特色需求而制定“一刀切”的政策显然也是不科学的。”施卫东表示。

  因此,他建议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在发布招聘公告和人才政策时以“双一流”为限制条件,坚持为所有高校毕业生营造机会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人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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