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行付四宗违法行为遭央行罚590万 两名责任人罚31万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银管罚〔2019〕11号)显示 ,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四宗违法行为 , 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合计处以590万元罚款 。 此外 , 两名相关责任人共处以31万元罚款 。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处以140万元罚款;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处以40万元罚款;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处以50万元罚款;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 处以360万元罚款 。 合计处以59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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