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致伤致残被害人 重点救助( 三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 , 《意见》主要目的就是要求检察机关联合扶贫部门开展扶贫扶志教育活动 , 培养贫困当事人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 , 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 , 着力解决“等靠要”思想和“你不帮、我不动”现象 , 切实提高救助长效和脱贫攻坚成果的可持续性 。

针对《意见》如何落地的问题 , 他回应 , 下一步 , 将重点救助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致伤致残被害人 , 特别是对家庭生活极为困难、未来需要大额支出医疗费或康复费的被害人 , 要大额救助、重点帮扶 。

在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第一环节及时进行救助 , 坚决克服坐等当事人申请、甚至坐等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当事人得不到赔偿时才救助 , 在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实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 , 扭转信访化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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