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豪去世留下巨额保单,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七 )

肯尼斯莱这事 , 后来反复打官司 。 2011年最终判决下来了 , 就是在他领的退休金中 , 有一半是归属他太太的 , 可以继续领 。 原先归属肯尼斯莱的这部分就必须拿来偿债 。 因为这其中涉及到恶意通过保险进行规避债务的欺诈行为 。

你再看到肯尼斯莱的案例 , 千万甭相信 。

资产保全没这么简单

避债这种事情说出来就很不学术化 。 在国外有这个领域有专门一个学科 , 叫资产保全 。 这个领域在国外有一本权威著作 , 叫《资产保全》 。 这是国外MBA的经典著作 , 很多律师、理财规划师和税务师的必读书 。

这本书有一个结论 , 世界上不存在一成不变的资产保全策略 。 买份保险就搞定?哪儿有那么简单?要不断地跟你的律师、理财师、税务师沟通 , 制定动态的策略 。

而所有的策略 , 最终都取决于法官怎么判 。 世界上任何一个地区的法官 , 包括中国内地的 。 只要能判断你做的举动就是为了恶意避债 , 就会判定你涉嫌欺诈 , 要把钱退回来 。

这种事在浙江省高院的规定之前就有这样的判例了 。 老公买了份保险 , 离婚的时候不想分 , 结果被太太知道了 , 就把这事起诉给法院了 。 法院最终怎么判呢?退保 , 把退保的现金价值两人平分 。 一点也没起到避免纠纷的作用啊 。

只有量身定制 , 让法官看起来你不是为了恶意避债 , 才是资产保全 。

资产保全本身就是一种人性化的关怀 。 任何一个人都应该欠债还钱 。 但是 , 我欠你的钱 , 被你抓了起来 , 把我嘴里镶的金牙都打掉拿来还钱 , 这显然是法律不允许的 。 债务人也有人权 , 某种程度上 , 我嘴里镶的金牙不就是避债避税或者避免债务纠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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