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法院认为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 , 按规定生育的 ,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 , 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故北京市企业的女职工 , 无论生育一胎还是二胎 , 无论是否晚婚晚育 , 只要是按规定生育的 , 都可以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
法院认为 , 宋女士生育二胎 , 符合法律规定 , 2018年5月23日至5月31日期间其尚处於产假期间 , 公司以宋女士上述期间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 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 属违法解除 , 应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推荐阅读
- [暴走的车教授]空间大价格亲民,其中一款老百姓最喜欢,适合二胎家庭的3款MPV
- [新华网]高考延期30天,1071万考生如何应对?
- 「爱车集结号」国六2.0T+四驱,高速200码不飘,哈弗成功了!30天狂甩1.5万辆
- 【吕吕聊八卦】圈外“老公”意外出镜,看到侧颜:太般配,谢依霖晒二胎产后照
- 『泰国播报』泰国延长禁止出口鸡蛋30天
- [1071万考生如何应对]高考延期30天,1071万考生如何应对?
- 「白夜追娱」瞬间就懂了,为何等到张子萱生完二胎陈赫才发声?看看他的评论区
- #明星大小事#最后我却买了它,开了30天,这些方面真不比途观差,本来非要提途观
- 『娱乐花花姐』谢依霖直言每天疼到吃止疼药,被评为“生育机器”,产下二胎之前
- 『车友料』车身满鸡粪,坐垫还被家禽抓坏,车损4位数,宝马C650GT停放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