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专家解读】

3月8日 , 外商投资法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 如果该草案最终得以通过 , 那么这部法律将取代原有的“外资三法”(编者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成为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外资法典 。

长期以来 , 我国有关外商投资法律实体组织形式是两套体制并行 , 由于立法的代际差异与立法功能与价值追求的异旨 ,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外资三法”存在一些重叠和冲突 。 商事组织法的发展趋势是两套机制并轨 , 消除相互矛盾 。 定位于确立外国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的外商投资法草案 , 脱胎于商事组织法的“外资三法” , 但又在诸多方面整合、超越了“外资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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