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滑冰摔断腿 半年了仍未收到补偿款( 二 )

他的保险赔过了,我们的就不赔了

许先生说,后来他又向冰场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些材料以及个人的银行账号,先后收到两小笔理赔款,共一百多元。“滑冰摔倒,我不否认自己也有责任,但冰场也应承担他的那部分责任。”许先生治疗腿伤,前后花费了近3万元,后续的康复治疗还要花钱。他说,既然当初协商的结果是冰场承担2万元补偿款,不管是现金还是保险,都应该是冰场的事,如今却要他去办保险理赔,而且金额也远远没有达到协议约定的1万元。

对此,冠军冰场的申经理说,与许先生的协议中的确约定了补偿许先生2万元,1万付现金,1万走保险。不过当初冰场的解释是,走保险的1万元是指“上限”。据他了解,许先生自己有商业保险,且已办了理赔,因而冰场的保险没法再次理赔。不过接下来他还会向上级反映,希望能推进此事。

“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是2万元,谁能猜到在保险上会出问题,最后只给了1万?”许先生感觉自己掉进了坑里。

律师:

商业保险按合同赔付,并不冲突

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团长、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鲁云亮说,冰场购买商业保险的,合同生效后,只要符合保险保的相关事项,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理赔,这与消费者有没有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并不冲突。如果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了相关补偿协议,约定了补偿金额,商家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补偿,而不应该以保险为借口不履行协议。

鲁云亮说,到此类场馆健身时,消费者要为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伤害承担一定责任,但场馆经营方也有安全管理职责,要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如果安全管理上不到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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